農藥登記證號:PD20120746
登記證持有人:江蘇云帆化工有限公司
農藥名稱:草甘膦銨鹽
劑型:可溶粒劑
使用技術要求:
1.一年生雜草可在草高10厘米左右施藥,多年生雜草在草高30-40厘米時施藥。一般每畝兌水20-35公斤進行莖葉噴霧。 2.大風天或預計1小時內降雨,請勿施藥。避免藥液漂移到果樹及作物莖葉上。
產品性能:
草甘膦銨鹽屬內吸傳導型廣譜滅生性除草劑。主要通過抑制植物體內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,從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、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轉化,使蛋白質的合成受到干擾導致植物死亡。草甘膦銨鹽不僅能通過莖葉傳導到地下部分,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蘗間也能進行傳導,對多年生深根雜草的地下組織破壞力很強。用于防除非耕地雜草。
注意事項:
1.本品為非選擇性除草劑,因此施藥時應防止藥液漂移到鄰近作物莖葉上,以免產生藥害。 2.本品與土壤接觸立即失去活性,宜作莖葉處理。 3.遠離水產養殖區施藥,禁止在河塘等水體清洗施藥器具。 4.草甘膦對金屬制成的鍍鋅容器有腐化作用,易引起火災。 5.使用本品時須按《農藥安全操作規程》操作,須穿防護服、戴橡皮手套和口罩,避免與皮膚、眼睛接觸,防止由口鼻吸入,施藥后洗手洗臉。 6.清洗器具的廢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,廢棄物要妥善處理,不可做他用。 7.施藥后5天內不能放牧、耕翻、割草等。 8.避免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接觸產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:
中毒癥狀表現為對皮膚、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不慎吸入,立即將病人移至空氣流通處;不慎接觸皮膚和眼睛,應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;誤服,立即攜帶標簽就醫。若大量攝入,病人十分清醒,可用吐根糖漿誘吐,還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。對癥治療。
儲存和運輸方法:
本品應貯存于干燥、陰涼、通風、防雨處,遠離火源、熱源。置于兒童觸及不到之處,并加鎖。不能與食品、飲料、糧食、飼料等商品同貯同運。在貯存運輸時避免使用金屬容器。
質量保證期: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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